伯明翰經理涉盜款 前執董遭質疑有份指使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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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瑞昌被指視公司如提款機和「豬仔錢罌」。
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名36歲男經理高家威涉嫌冒簽支票盜款3700多萬港元,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12日)在高院續審,公司時任執行董事馬瑞昌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
辯方指馬瑞昌及其他董事雖聲稱一直為公司尋找球會以外的新業務,最終沒一成事,但董事照支高薪,馬也視公司如提款機和「豬仔錢罌」。辯方又指公司戶口有大量現金開支,馬心知最後會落入大舅楊家誠口袋,涉案的支票其實是他或楊指示被告簽發。馬強烈否認此說法:「如果我同意,我同主席(楊家誠)直接簽就得,使乜兜咁大個圈,然後舉報佢呀,都唔合理!」
對於董事白支高薪的說法,馬辯稱行政總裁Peter Pannu收最多,月薪20萬港元,Pannu又開顧問公司,以管理球會之名支取數百萬港元,公司更為他交稅及有房屋津貼,但Pannu居於自置物業,馬形容這些是他加入公司前已訂立「不平等條約」,公司曾嘗試查英國公司的帳目但不得要領。
辯方續馬追問,楊家誠在本案涉案期間資產被凍結時的財政狀況。馬表示楊有朋友借錢給他,但指借款人是「有地位嘅人」,拒絕披露對方身份,經辯方持續追問下,才透露包括亞洲電視的主席鄧俊杰,以及商人楊越洲。另外馬亦在盤問下披露,曾為了替伯明翰環球融資,而與楊家誠成立公司,由伯明翰環球以每股0.1港元向其配股12億股,期望找投資者入股接貨。
馬表示上述的配股融資計劃最終沒有成事,事後更有人就此交易向廉署舉報,他也有上廉署解釋。他否認這是運用財技試圖抬高股價以賣盤。他更對辯方大律師表示,他這樣做是為了救公司,這樣也受被告質疑,他也無言以對。他甚至指他與楊家誠於15年為公司找接管人,除了因經營困難外,他自己也想接管人能調查自己,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