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男導師認兩項衰十一 官痛斥:人哋做得你個女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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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在九龍城法院選擇認罪。
34歲打鼓男導師透過通訊程式QQ,於2015年認識當年僅13歲的女學生,二人相識5個月後成為情侶,拍拖剛剛1個月,男導師即帶女生到他工作的工廈band房,在無戴避孕套下與女生性交,在女生體外射精。二人於去年再相約到酒店性交,當時少女年僅15歲,惟在該次性交後不久,男方便提出分手,及後女生向母親訴苦,男導師隨即被捕。
涉案男導師徐志榮,報稱補習教師,他被控兩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今日(13日)在九龍城法院選擇認罪,遭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痛斥:「人哋得13歲,可以做得你個女,明知人哋13歲仲搞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性格沉默孤獨,他是一名大學畢業生,任職打鼓導師,月入1.5萬港元,亦是家中獨子兼經濟支柱,其雙親已退休。控方透露,被告過往有兩次非禮前科,但辯方指被告於2015年那次非禮前科之後,便開始返教會懺悔,今日有不少教友到庭支持。
辯方指被告有深切悔意,知道判監無可避免,雙親自知教子不善,今日到庭旁聽,替兒子撰信求情,冀法庭寬大處理,讓被告痛改前非。
不過裁判官發現被告本人並無寫求情信,說:「佢係大學生呀嘛,有文化識寫字,告咗咁耐,連寫封信都寫唔到呀?」官又斥責被告貪方便帶事主他工作地點性交,對人及對自己的工作都不尊重,罵被告「人有靈性㗎嘛,你估你係畜牲?話做就做」。最後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3日,等候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始判刑,期間將他收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