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用救生衣將投產 政府倡船隻配備一人一件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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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成人和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
2012年發生39人罹難的南丫島海難後,港府一直未能落實部分有助提升海上安全的立法建議,其中最關鍵的是修訂船隻需配備的救生衣數目。按當局最新建議,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救生衣,數量須等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包括船員、成人及兒童乘客)。嬰兒亦須穿着救生衣,日後船隻須至少配備數量等同該船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2.5%的嬰兒救生衣。港府擬於2019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以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運輸及房屋局和海事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為確保上述建議切實可行,當局在本地一所大專院校的協助下,研發了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該款救生衣的原型設計已通過測試並將投產,當局表示會緊密留意有關情況,確保兩用救生衣在修例生效前推出市場。港府亦計劃推出資助計劃,協助業界將現有救生衣更換為兩用救生衣。
當局又建議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所有已領牌可運載乘客的本地船隻聚集於觀賞區內時,船上所有年齡介乎2至11歲的兒童均須全程穿上合適的救生衣。陪同有關兒童的成人有責任確保該等兒童遵從有關規定。至於陪同2歲以下人士的成人則可視乎實際情況,決定該等嬰兒應否穿上合適的救生衣。政府亦建議規定有關船隻的船長須備存詳載每名乘客和船員的姓名和年齡的名單,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協助相關救援及調查工作。
至於遊樂船隻方面,當局建議規定出租作收取租金或報酬之用的新開敞式遊樂船,須按船隻的最高可運載人數上限提供足夠救生圈,以便在船隻一旦遇險時協助船上人士迅速逃生。由於部分開敞式遊樂船缺乏足夠空間存放額外救生圏,當局建議要求此等船上所有乘客於船隻航行時,穿上合適的救生衣,作為配備救生圈的替代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