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500賄銀行經理誘解封公司戶口 內地漢被控

201812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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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被帶往觀塘法院應訊,毋須答辯。
廉政公署昨(12日)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解封其公司戶口。37歲被告黃芳明,是內地居民及世翰有限公司(下稱「世翰」)獨資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13日)被帶往觀塘法院應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答辯,期間准保釋。
廉署表示,接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行(亞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黃前日(11日)前往建行(亞洲)九龍灣分行時因涉嫌觸犯有關貪污罪行而被廉署人員拘捕。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11月22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建行(亞洲)一名營業經理提供一筆介乎500港元至1500港元款項,作為解封世翰在建行(亞洲)開立的商業銀行帳戶的誘因。該名經理拒絕被告提供賄款,並向上司匯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