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漁船檢40萬元冰毒案 菲判4港漢囚終身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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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港人前年被指於菲律賓一艘漁船上製毒及藏毒,被執法人員搜出重約五百克、約值四十萬元的冰毒,當地法院昨裁定四人製毒罪名不成立,但藏毒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罰款五百萬菲律賓披索(約七十四萬港元)。有被告聞判後隨即呆坐地上,另有被告高叫:「點解會咁?」有女親友當場放聲痛哭,批評裁決不公平,質疑被人插贓嫁禍,堅決提出上訴。
身穿囚衣的梁樹福、郭錦華、陳國棟及盧榮輝,昨晨十時抵達法院,法官隨即宣判四人製毒罪名不成立,但藏毒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長達六十頁的判決書指,法官認為整個搜查過程都是公開,媒體及證人亦未能提出證據顯示有人插贓,又指出庭作證的電視台工作人員為何只報道當日搜出毒品,而非當日第一次並無搜到毒品。此外,四人稱是受僱在漁船工作的說法亦不可信。據當地媒體報道,菲律賓司法部副部長Mark L. Perete表示,歡迎法庭判處四人終身監禁,代表該國政府為打擊毒品行前一步,但對於四人製毒罪名不成立表示失望。
盧榮輝胞姊盧樹好聞判後表示,對裁判結果極度失望,稱即使有片、有證據,仍然無法阻止四人被判囚終身。她激動地說:「今次裁決實在太恐怖,到依家仍然唔信當地司法制度,以為(菲律賓)十幾年後會有唔同,會有公義,去賒去借搵律師,結果令人難以置信。」
盧又指:「四家人曾去信港府,唔知佢有冇睇,四家人走投無路,已經唔知點好,唔通要佢哋四個等死,咁就一世,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另一港人梁樹福的女兒琳琳亦雙眼通紅,不停以手拭淚,她嘆謂︰「有片段證明佢哋乜都冇做,袋入面乜都冇。」形容判決非常不公。
四人代表律師指,藏有五百克冰毒若罪成,當地一般被判囚終身,但他認為判決理據並不合理。中國駐菲律賓領事王皓表示,他們無法干預當地的司法制度,但會繼續協調家屬及四人的需要,並定時探望四人,家屬如決定上訴,亦會盡力協助。他又指,四人申請引渡回港服刑或是一個可行做法。
本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向重視香港居民在外地被拘留或監禁的個案,並且關注港人的合法權益及致力為他們提供協助。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自前年接獲有關求助後,一直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了解及跟進個案。
小組透過大使館協助家屬取得和當事人於羈押期間聯繫的方法,並提供律師名單、匯款資料及家屬探視安排的詳情。大使館人員曾多次探視當事人,了解他們在羈留所的情況及協助他們得到適當的醫療保障,昨亦有出席審訊,並一直陪伴當事人家屬。入境處會繼續與家屬、公署和大使館保持聯繫,亦會請大使館盡快安排探視當事人。
案發於前年七月十一日,四人被指於蘇碧灣對開海面一艘漁船上製毒及藏毒,當地執法人員在其中一人的背囊發現五百克冰毒,以涉嫌製毒及藏毒罪名拘控他們。四人堅稱無辜,家屬多次去信中央政府及港府求助,今年四月趁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訪港時曾到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遞交請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