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冒警索學童資料兼影門匙 虛報地址申保釋被拒

201812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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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涉嫌在石籬邨石廣樓對開冒警被捕。
新界南總區衝鋒隊人員本周三(12日)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在葵涌石籬邨附近,涉嫌向一名學生出示虛假警員委任證冒充警員,要求該學生交出住址及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巡警覺察可疑上前查問,兩男子即拔足逃走,警方迅速將兩男截獲拘捕,並從其中一男掉下的手機中,追查到另外5名學生事主。被捕的兩名男子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今日(15日)被押送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後再訊,兩名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兩名被告分別是本地男子黎振威(無業、31歲),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劉浩權(無業、23歲)。他們被控於本月12日,在葵涌石籬二邨石廣樓外,明知或相信3張警務處警員委任證屬虛假,無合法辯解而管有該些文書。
控方指,巡警當日追截兩名被告期間,其中一人在逃走時掉下手機,警方檢獲該部手機調查,發現內存有多段影片,影片拍不到人的容貌,但清晰錄到當中的對話內容,有兩名人士互相稱呼對方「何Sir」及「陳Sir」,向受害人索取住址及電話號碼等資料,二人又要求對方交出鑰匙,片段鏡頭前後左右仔細拍攝鑰匙齒痕的近鏡。警方從片段的資料成功聯絡到另外5名相信是學生的受害人,他們均確認有兩名成年男子曾向他們自稱警員索取資料。
控方指,該5名懷疑受害人的案件,最早一宗發生於今年11月初,其餘4宗則發生於案發當日較早時間,警方將安排5名懷疑受害人進行認人手續。
次被告劉浩權無保釋申請,首被告黎振威提出以現金1000港元申請保釋,但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控方指黎被捕初時,曾向警方報稱居住天水圍某地址,警員上門調查,卻發現黎並非該單位的住客,及後黎才向警方提供他父母於沙田的住址。控方指案情嚴重,另由於黎曾經提供虛假住址,有迹象顯示他可能棄保潛逃,故反對其保釋。最終裁判官拒絕黎的保釋申請,兩被告還押警方看管,案件本月20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