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貨客周末轉戰深圳灣 警方跨部門大舉掃蕩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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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連兩日展開代號「急流」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深圳灣口岸水貨活動。(羅錦鴻攝)
東網日前獨家報道水貨客「遷徙」至深圳灣口岸,每逢周末及周日湧至旅檢大樓外港方口岸區外「拆箱裝貨」再返回內地,隨處遺下一堆堆膠袋及紙皮箱等垃圾無人清理,環境嚴重受損。警方有見聖誕及新年水貨活動高峰期臨近,昨日(14日)起一連兩天展開代號「急流」跨部門聯合行動,東網記者全程直擊,發現執法人員最少截查近200人,拘控3男1女涉嫌干犯「無禁區證進入禁區」的人士,又檢獲約值20萬港元貨物,包括保健食品、生活用品、電子遊戲機及化妝品等,警方強調行動將會繼續。 
深圳灣口岸近期因水貨活動引致阻塞、交通、衞生及滋擾問題,警方昨日及今日(15日)趁水貨客湧現日子,展開打擊行動,參與部門包括海關、入境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記者直擊整個過程,兩日下午4時所見,估計均有數十名執法人員向疑似水貨客登記身份證明文件並警告,「根據香港法例,呢度係禁區,你哋唔可以逗留,你啲貨拎咗就要盡快離開。依家警告咗你,你哋好走,唔係我哋會告你。」
不少水貨客「轉戰」公廁,更有清潔工人指「拍極門都無人應」。警方展開第二波截查,有人聲稱持有通行證,亦有人「扮聽唔到」企圖蒙混過關,但最終遭截查,有警員說:「唔好喺度流離浪蕩喇,我警告咗你,你好走喇。」踏入傍晚,警方聯同其他部門人員繼續採取行動,截查懷疑水貨客,執法人員再警告一行大約數十人,強調其逗留範圍為禁區,一般旅客應盡快離開,不容許在此散貨,一旦再犯就予以拘捕,其後准許有關人等離開。
警方指,被捕的4名男女,年齡介乎20歲至39歲,持雙程證來港,已被落案控以相關罪名。其中2名男子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4星期及緩刑2年,各罰款3000港元及充公貨物。警方強調,今次聯合行有效打擊近期於深圳灣口岸因應水貨活動衍生的問題,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深圳灣口岸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被檢控,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二級罰款即5000港元及監禁2年。
東網早前報道,隨着節日臨近,內地有大量禮品及食品需求,大批水貨客及內地旅客頻密來港辦貨,有傳內地海關在羅湖及福田口岸嚴捉水貨客,為減風險,水貨客遂被「遷徙」至深圳灣口岸,令旅檢大樓外遍地垃圾,衞生情況堪憂,而過去兩日情況已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