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人脫製毒罪 菲檢察官憂開壞先例

201812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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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黃色囚衣的被告出庭。(互聯網)
菲律賓法院上周五(14日)裁定4名港人藏毒罪成,判處終身監禁。菲律賓傳媒報道,有檢察官指即使案發漁船發現冰毒及製毒工具,但法官仍裁定各被告製毒罪不成立,憂慮日後有毒犯援引案例,洗脫製毒罪名。
高級助理檢察官納韋瓦(Juan Pedro Navera)接受《馬尼拉公報》訪問時指出,執法人員在漁船上發現只可製作冰毒的工具,而被告亦無法說出製毒工具出現在船上的理由。但法官以製毒工具無法運作為由,裁定各人製毒罪不成立。納韋瓦憂慮,日後被控藏毒罪的疑犯,可以相同理由抗辯,擺脫控罪。
納韋瓦表示,他將與同僚徵求司法部長格瓦拉的同意,對法院裁決採取法律行動。惟納韋瓦亦承認是出於學術理由挑戰裁決,假如各被告最終製毒罪成,刑罰仍將維持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