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無需要推高台 警司指旺暴當晚早定性不合法

2018121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戴誠輝指警方早已定性旺暴當晚為不合法公眾集會。
前年2月發生的旺角暴亂案,4名涉案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項控罪,高級警司戴誠輝今日(17日)繼續出庭作供。辯方指案發當晚近凌晨時,警方根本無需要推出高台,推出後只有一個後果就是激怒群眾;戴不同意並稱推出高台的目的只是要勸喻群眾返回行人路,而且當時亦有玻璃樽擲向警方,戴稱即使在佔領行動時亦未見過。
戴又指2月9日當日凌晨12時至1時半,下屬告知他梁天琦稱要舉辦選舉遊行,但當時警方已定性該處為不合法的公眾集會,且有人向警方擲物,警方亦以廣播警告群眾正參與非法公眾集會,但他承認無向梁或本民前人士表明警方容許或不容許他們作選舉遊行。
另外辯方指雖然有部分群眾有裝備,但只足以保護自己,不足夠用作襲擊警方,戴表示不同意。辯方又詢問戴指片段雖然拍到有群眾使用白色棒,但相比警方的伸縮警棍,誰會使用得較好,法官即表示:「睇下用得叻唔叻㗎啫」。辯方即指其實警方當時根本無需要使用警棍,戴則指絕非無需要使用。
戴之後被辯方問到有關約凌晨4時警方遭群眾擲磚事件。辯方指當時亦有警員向示威者擲磚頭,戴指當時他在現場並無見到此情況,並稱當時多數望向天空確保自己不被磚頭擲中。
辯方其後播放新聞片段指有3名警員向示威者擲磚,戴確認在片段中確看到有警員有拋擲動作,但不知是否磚頭。戴被問到如看到有警員「掟磚」會否阻止他們時稱,如見到警員作出不恰當行為會阻止他,但如當時確認到該行為是唯一能阻止到有關人士傷害他人的方法,他便不會阻止。他亦確認作為高級警司是有責任阻止警員犯法。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