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件騙取銀行證明書 3內地男女囚逾3年

201812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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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內地男女企圖使用假文件,以要求滙豐銀行發出結存證明書。
3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女,去年8月1日到中環滙豐銀行總行,企圖用假文件向銀行職員訛稱他們在滙豐開有戶口,並有多達98億美元(逾768億港元)的存款,要求銀行發出俗稱「水單」的結存證明書,銀行職員察覺有異而報警。三人早前經歷廿多天審訊後,被裁定行使與管有虛假文書等4項罪名成立,今午(17日)在高院被判監3年4個月至3年6個月。
罪成的3名被告分別是司軍定(48歲、裝修工人)、楊頲淼(36歲、文員)及司翠羅(女、57歲、裝修判頭)。司軍定是司翠羅的胞弟,司翠羅與楊頲淼無血緣關係,二人卻以「姊弟」相稱。
辯方求情指,司翠羅與司軍定兩姊弟祖籍河南,司軍定因獲得司翠羅支付醫藥費,出於報恩才聽命胞姊犯案。祖籍四川的楊頲淼,大專畢業後從事農業科技、房地產及金融,具商業頭腦的他亦創立了數間公司,不過其未婚妻知道他牽涉本案後,便與他分手。
法官判刑時表示,涉案假文書造工不算精細,但亦非粗製濫造,明顯花了不少時間心機製造。各被告明目張膽犯案,被銀行職員悉破後仍砌詞狡辯,將罪責推搪到不知名人士及主腦身上,並無絲毫悔意。法官指,各被告夥同犯案,且為了犯案目的才特意來港,均屬加刑因素。最終判司軍定及楊頲淼各監禁3年4個月,判司翠羅監禁3年6個月。
同案原本另有一名被告盖軍,與上述3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但陪審團早前裁定,四人串謀詐騙罪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