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控梁振英UGL案 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20181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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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UGL案,郭卓堅入稟申司法覆核,指決定有負公眾合理期望。
律政司早前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港元的案件,並承認在案中未有「外判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受法律挑戰,「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17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控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指有關判決有負公眾合理期望。
郭認為,梁振英收受UGL款項沒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涉嫌違反《基本法》第47條,要求法院下令刑事檢控專員重新檢討此事。
根據《基本法》第47條,特首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而特首就任時應向終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