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首11月2494宗貪污投訴 公僕轉介處分增20%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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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今年首11個月接獲2494宗貪污投訴。
廉政公署今年首11個月共接獲2494宗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下跌6%,可追查投訴為1897宗,下跌5%,被檢控人數為133人,較去年下跌24%,案件的定罪率為80%。具名投訴則有76%,較去年上升。
其中,涉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有661宗,較去年同期下跌8%,佔總數近27%,共有78名政府人員轉介決策局進行紀律處分,較去年升20%。轉介個案中,33宗涉及濫用職權、使用虛假資料;11宗涉及疏忽職守;10宗涉及未經批准接受貸款。
私營機構方面,廉署同期接獲1655宗貪污投訴,較去年下跌6%,其中樓宇管理佔38%。另外有178宗貪污投訴涉及公共機構。
2018年的廉署民意調查顯示,如0分代表不容忍貪污,10分代表容忍貪污,結果為0.5分,顯示市民對貪污接近零容忍,另外,98.7%受訪巿民指廉潔對香港重要,97%支持廉署工作,80%表示願意向廉署舉報,為2010年以來同類調查中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