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服毒後淋液燒死「大佬」 無業漢否認謀殺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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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魏漢光(左)否認謀殺罪,右圖為死者鄭港生。
無業漢涉於5年多前在吸服冰毒後,向與他稱兄道弟的男子淋潑易燃液體使其全身着火,最終導致其身體多處有2級及3級燒傷,留醫14日後身亡。現年49歲的無業漢魏漢光今(19日)於高院否認謀殺,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2013年5月29日,死者鄭港生(57歲)於九龍城打鼓嶺道11號2樓寓所之客廳內全身着火致身體多處燒傷,並於6月12日不治。控方指是被告蓄意放火,意圖殺害鄭或令他身體受嚴重傷害。雖然被告事後稱是意外造成,控方認為絕非意外。控方又指雖然被告與死者認識約30年且稱兄道弟,但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的動機,只需證明被告有意圖殺害死者。
控方者案發當日除被告與死者外,亦有3名女子在現場。其中一名女子見死者坐在客廳,突然聽到被告大叫並向死者淋潑液體,死者及後即着火。事後被告及該女友人先後報警,警方到場後被告聲稱當日用酒精抹風扇,卻意外把酒精潑到死者,當時被告正吸煙,故煙頭導致死者全身着火。不過在進行錄影會面時被告改口稱事發時他正以酒精抹衣車,意外把酒精潑到死者,而死者正在吸煙,最終導致全身着火,而案發時被告剛吸服完冰毒不久。
控方則指被告向警方說謊,又指根據有到現場檢視的法證專家的意見,死者應是被淋潑易燃液體及被點火導致全身着火。專家亦認為煙頭不能導致死者全身着火,並指火勢應是由現場發現的火機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