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漢鐵錘扑妻 官指認罪獲原諒輕判3年8月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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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厚光(箭嘴示)當日爬出窗口聲稱自殺。
六旬患癌裝修工人去年8月3日疑因健康及感情問題情緒失控,在天水圍天晴邨晴海樓寓所內用鐵錘打正申請離婚的妻子之頭顱,然後反鎖自己於睡房內,爬出窗口聲稱自殺,5小時後方被勸服返回屋內接受拘捕。其妻被打至腦部重創,至近期仍需接受住院治療。裝修工較早前於裁判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高院原訟庭今(19日)判刑,法官鑑於他認罪並已獲妻子原諒,及近年罹患膀胱癌,輕判他監禁3年8個月。
案情指,被告陳厚光於2001年在內地認識本案事主X,X於2003及2005年生下兩女,2009年兩人結婚,2014年X與兩女獲批來港定居。至2016年X申請離婚,但一家四口仍在涉案單位同住。去年7月5日,被告因為在家毆打X被捕,之後X與兩女搬到庇護中心,至7月30日再回家暫住,被告因此事需自簽守行為。
案發當日上午7時許,被告問X是否不再回來,他要換鎖,X說想換鎖便換。這時被告衝入廚房,拿起一柄30厘米長的錘子,在兩女面前從後打X的頭一下。X隨即倒地並大量流血,兩女把X拉入房並鎖門報警。被告嘗試開門入房,被兩女擋住。警察到場時被告反鎖自己在另一房,並坐出簷篷聲稱自殺,至下午近1時返回屋內。
X因頭骨骨裂及腦部有血腫,須緊急開腦取出血塊。她留醫7天出院,翌日頭痛和口齒不清再入院,發現血腫輕微增多,再留院3天。她今由社工陪同到庭聽判,控方表示她近月仍需住院。法官即場問她最新病況,她表示「嗰段日子唔再諗喇,算喇。」
被告背景資料顯示他在1980年由內地來港,3年後結婚,與首任妻子育有三子,與X有婚外情後離婚娶X,現與前妻及三子維持良好關係,他們寫信為被告求情。X亦表示多次探望被告,已原諒他,承認事發日有言語刺激被告。
辯方指被告2014年確患膀胱癌,翌年切除部分膀胱,最近復發,上月再做手術和化療。被告工作能力和收入已降,亦是夫妻爭執原因之一。法官接納被告指是一時火遮眼爆衝突,應以7年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的特殊個人狀況,量刑起點可下調至5年半,他認罪刑期再減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