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案警問楊家誠入獄點開支票 被告稱早簽好

2018121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高家威(左)被控一項盜竊罪。
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遭旗下經理涉嫌冒簽支票盜款逾3000萬港元,涉案36歲被告高家威被控一項盜竊罪。控方今(19日)在庭上播放被告在2015年1月17日被捕後,即日在警署錄取的錄影口供。警方向他逐張展示存入其戶口的支票,被告均表示簽名是該公司時任主席楊家誠及時任執行董事馬瑞昌簽署,又稱有關支票用來支付他幫公司復牌的報酬。
被告向警方稱,楊入職時已向他講明要負責協助公司復牌,成事可得1000萬至1500萬港元。被告稱「成行都知搞復牌有咁嘅報酬」,公司支票簿也是由他保管,每當他有需要,便會把填了銀碼的支票交到楊的辦公室,之後他便會收到已簽妥的支票。
被告指他幫忙復牌的工作,包括跟聯交所、律師、核數師和財務顧問溝通,但他拒絕透露牽涉人士的名字,亦拒答所有交易有無收據。警方其後拿出一張楊家誠入獄後開出的支票,問被告楊如何簽名,被告就回應稱楊一早簽好一批支票。警方又問被告,為何在復牌後仍然支錢,而不一次過提取1000萬或1500萬港元,被告說要預防再次停牌,又指是公司要他繼續留任,不准他一次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