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代UGL案法律理據 鄭若驊龜縮休假12天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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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言人指鄭若驊(圖)於本月15日起休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周三(12日)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受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全城狂轟並促請鄭若驊公開交代法律理據,惟鄭連日來「龜縮」兼被揭已放假避風頭,律政司發言人早前只公布鄭若驊休假至本月27日才復工,拒絕公布鄭何時起正式休假。
直至今晚(19日)7時許,律政司發言人披露鄭若驊於本月15日起已休假,換言之,鄭休假長達12天。特首林鄭月娥下午出席活動時,未有再回應鄭若驊未公開交代UGL一事。
對於鄭若驊休假為何沒有刊憲,發言人稱與其他司局長休假情況有所不同,恒常的署任安排並不適用於律政司司長,又稱自2002年7月1日實施政治委任制度以來,當律政司司長因任何原因無法履行法定職責時,各律政專員可以按獲授權力履行相關法定職責。
發言人續稱,如某項特定法定職責權力沒有授權予個別律政專員,根據《律政人員條例》(第87章)第7條,法律政策專員在律政司司長休假或不在香港期間可以履行該項特定法定職責,在這情況下,律政司會作出相應的刊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