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書購白居二呃280萬地價 3人明年2月再訊

20181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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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嘉朗(左)及譚浩傑(右)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吳艷玲攝)
3名人士向房屋委員會購買筲箕灣東旭苑「白居二」一個居屋單位時,分別涉嫌欺詐及偽造文書,沒有向政府補回逾280萬港元地價,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今(21日)提訊,辯方要求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表示需時審閱文件。案件現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期間3人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3名被告分別為胡嘉朗(36歲),報稱國際化妝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其丈夫譚浩傑(39歲)及報稱廣告公司東主的謝國鴻(38歲)。胡及譚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謝則被控一項偽造罪名。
胡及譚同被控的罪名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向房委會偽稱他們的總收入沒有超過「白居二」計劃合資格申請者的4萬港元薪金上限,安排製造一份虛假就業證明書,顯示胡獲有關廣告公司聘用為產品經理,入職時月薪為1.6萬港元。
另一項控罪指謝涉嫌於2014年1月10日至6月5日期間,製造一封虛假聘用信,顯示該廣告公司於2013年11月4日僱用胡。胡及譚因此毋須向政府補地價,以480萬港元購買該居屋單位;若他們在自由市場購買該單位,他們須補回逾280萬港元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