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誘夫婦多畀1500萬購3單位 地產公司董事被控欺詐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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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蟻樂祺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何全泰攝)
經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的男董事,代一對夫婦洽購兩個單位時,涉隱暪物業的實際售價,意圖誘使兩人多付約1500萬港元,因而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今(21日)在屯門法院提訊,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1月10日於區院審理,期間准他繼續保釋,但不可騷擾證人。
31歲被告蟻樂祺報稱商人,據了解他透過一間公司持有愉欣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控罪指他於2014年10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間,向譚玉貞和其夫何鏡榮訛稱,賣方以3200萬港元出售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商業項目單位,又在愉欣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後,無向兩人披露他擁有愉欣實質權益,以及賣方其實是以1900萬港元出售物業,意圖誘使兩人以2856萬港元向愉欣購買該物業,誘使兩人多付逾950萬港元。
另一罪則指被告於2014年12月19日至23日,沒有向該夫婦披露賣家以約2600萬港元出售九龍青山道工廠大廈一個包括兩單位的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夫婦以逾3142萬港元購買該物業,令兩人在交易中多付了逾540萬港元。
辯方透露,被告和事主正進行民事訴訟,被告的律師或會與事主有書信來往,但會確保不會騷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