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吧東主利誘保安通水避巡查 二人認妨礙司法罪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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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導師和保安主任在屯門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女歌唱導師與任職警員的丈夫離婚後,丈夫沒支付贍養費,她於是在屯門一幢工廈開設無牌酒吧賺取生計,更給夜更男保安主任利是和膳食款待,換取對方在有警察到大廈酒吧查牌時向她「通水」。兩人今(21日)在屯門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無可避免會判監,現將兩人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女被告趙琴娃(49歲)自2014年8月在涉案大廈開設卡拉OK和酒吧,但沒有領取牌照,男被告李立勤(34歲)則是該大廈的夜更保安主任。警方於去年10月7日派員到涉案酒吧放蛇,打擊非法賣酒活動,至凌晨兩時,放蛇警員見女被告看手機,警員之後打算離去,但女被告阻止他們,又關掉音樂和將酒倒去,隔了十多分鐘後始讓放蛇警員離去,但她隨即被捕。警方檢查她的手機紀錄後,亦在大廈內拘捕男被告。
警方調查後發現,男被告自2015年1月起已開始向女被告通風報信,期間女被告共給他600港元,又提供飲食招待,警誡下兩人均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指,所謂膳食招待只是公仔麵,男被告因對事件羞愧而不敢告訴父母,他因不想女被告煩他才答允協助。至於女被告2008年持單程證來港,至2015年離婚。她教唱歌的收入不穩,故在離婚後經營涉案酒吧,但在事發後已結業。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男被告藉職位之便向女被告通風報信,並取得金錢報酬,犯案時間長達兩年半,直言無可避免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