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放生存雙重標準 學者斥鄭若驊凌駕法律

20181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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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三物業涉潛建,屋宇署稱無考慮提出檢控,令社會嘩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夫婦身陷僭建醜聞,其位於屯門海詩別墅的獨立屋被揭發有僭建物,惟刑事檢控專員日前表明不檢控鄭若驊,只就三號獨立屋檢控其丈夫潘樂陶。另外,鄭若驊位於淺水灣海峰園、沙田駿景園及火炭金豪工業大廈的物業亦涉僭建,但屋宇署今日(24日)凌晨卻指鄭已主動委任認可人士清拆,故未有考慮檢控。
屋宇署表示,鄭委任的認可人士今年1月已就有關單位的僭建物向屋宇署提出糾正工程方案,以回復至批准圖則的狀況。就淺水灣海峰園的物業,有關糾正工程已於4月底完成,至於駿景園及金豪工業大廈物業,相關糾正工程已於今年2月完成。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質疑,屋宇署因鄭就上述三個物業的僭建物委任認可人士作糾正而不考慮檢控,是否代表其丈夫潘樂陶遭檢控是因未有就其僭建物作出糾正,若然潘已作出糾正仍被檢控,便反映屋宇署於處理兩人的僭建物上存有兩套執法方式,屋宇署有必要交代。
陳續指,鄭若驊作為公職人員,加上涉及多宗僭建,屋宇署應採取更嚴謹方式,為市民樹立榜樣。他認為鄭無可能對僭建問題一無所知,批評鄭擔任公職前心存僥倖,而最令人不齒是她獲悉將被委任公職亦未有還原,質疑鄭有權貴心理,以為屋宇署不敢起訴高官,是企圖以地位凌駕法律、蒙混過關,反映其品格有問題。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上述三個物業的僭建物,是否於鄭若驊購入後才出現是關鍵,屋宇署有必要交代清楚,因為鄭若驊未有就屯門大宅僭建一事上被檢控,是因沒有證據證明其於購入後才興建僭建物,強調若然僭建物是於鄭購入後才出現,處理方法應與檢控潘樂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