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管制下周實施 違例罰20萬及囚6個月

20181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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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一腦管制下周一實施,回收行業處置電器廢物需領有牌照。
「四電一腦」電器廢物的處置牌照管制、進出口管制及指定廢物處置設施棄置禁令將於下周一(31日)起實施,環保署提醒相關回收行業及二手店舖經營者及早申領牌照,以免觸犯法例。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下周一起,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等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將不再接收和處置電器廢物;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儲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電器廢物,均須取得廢物處置牌照;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環保署指不設寬限期,會對違規作業者採取執法行動。
不過,部分作業毋須申領廢物處置牌照,當中包括在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土地或處所上處置(非化學廢物的)電器廢物;儲存電器廢物總體積不超過50立方米;或儲存電器廢物的處所位於多層建築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