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擅改徵詢法律意見標準 學者轟隻手遮天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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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及法律界均認為鄭若驊的最新說法不合理。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愈解愈亂,涉擅改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準則,稱律政司按照一貫做法,除案件涉及律政司同事才會外判,引起各界嘩然。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鄭若驊的言論與事實不符,明顯偏離過往一貫做法,因過往律政司處理多宗涉及高官的案件,包括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偷步買車、前特首曾蔭權瀆職案等,律政司均有徵詢獨立法律意見。
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認為,鄭若驊最新說法非律政司既有政策,因為根據律政司過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律政司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理由之一,是避免可能給人偏袒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問題,故理應適用於今次UGL案。
翻查資料顯示,沈士文提及的文件於鄭若驊任內、即今年2月底曾提交立法會,有政界中人批評鄭有「自打嘴巴」之嫌。律政司過去3年多最少兩次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及回答書面問題,除在今年2月底外,另一次是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2015年6月初回覆議員書面問題,提及把案件外判其中一個情況,就是為求審慎起見,「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鄭若驊今午會見傳媒時,隻字不提公眾觀感的問題。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進修學院講師陳偉強狠批,鄭若驊「隻手遮天,特區無法無天」,尤其是律政司多次放生壹傳媒黎智英,對於黎智英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拖足一年半仍然「唔交代、唔告」,反映鄭若驊心中是「有畏有懼」,令到法治變人治,本港法治核心價值盪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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