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童被捽心口彈下體 父女友涉非禮表證成

201812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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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女子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10歲男童稱在睡床與父親的同居女友傾談「家事」期間,疑遭父親女友非禮,包括啜他耳珠、伸手入他內褲彈他下體、捽他心口等,男童事後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涉案女子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續審。
年約40歲的女被告,被控於今年2月4日非禮男童X。據X證供透露,被告從事保險行業。在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前,控方先播放其錄影會面片段。他在會面中表示,約5歲時父母離婚,其後父親約於兩至三年前結識被告。他稱因不願叫被告作「媽咪」,故稱呼被告為「舅母」。
事發時,X的父親正在房內睡覺,被告在客廳稱要與X傾家事,即討論X「去媽咪屋企住,定去爹哋屋企住」,然後二人到X的睡床上傾談。期間被告突然稱「你大個要媾女,所以就......」她繼而從後攬實X,並啜他耳珠十多秒,X形容被告舉動「好似吮手指咁,搞到我成隻耳仔都係佢啲口水」。
X又指,被告繼而伸手進入他的衫內又摸又捽心口數秒,然後伸手穿過他的內褲觸摸其下體,又用手指彈其下體,期間X不斷說「我好凍、我好凍」,並曾要求被告停止,最終被告離開,返回X父親睡房。X在片段內又指,在事發前與被告關係好,形容被告當他「親生仔咁錫」,但經過今次事件,開始「想離開呢個屋企」。
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補充,事發當晚他補習後回家時,其父正與被告享用晚飯,他看到被告曾喝下兩杯紅酒,似已半醉,但仍控制到自己。他指被告半醉下非禮他,更說「聽晚再嚟過」,事後X遷往與生母同住。
辯方盤問X時說出辯方案情,指被告並沒有非禮他,事發當晚被告與他「傾偈」期間,只曾吻一下及向他搔癢,惟X不同意說法。辯方指,X的親生父母仍就撫養權及贍養費對簿公堂,質疑他為了盡快與生母同住而誇張證供,X否認。X的生母Y小姐則供稱,事發前並沒有經濟能力接回兒子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