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將軍澳停車場被霸地 區議員促取締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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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霸地問題屢禁不止,揭露政府四宗罪!將軍澳工業邨有公眾停車場長期被人霸佔,經營私人補胎或五金回收業務牟利,惟政府卻「隻眼開、隻眼閉」放任違法行為,令霸佔公地情況日趨嚴重,有私人補胎檔雄霸四個車位後再「霸過界」,連附近花槽也遭殃;過百條棄置車胎積水養蚊,恐釀登革熱危機。本報查詢多個相關部門,地政總署稱該地由運輸署負責,運輸署則推説由警方執法,結果公眾停車場繼續被人霸佔。有西貢區議員炮轟部門互相卸責,執法不力,縱容非法霸佔的情況長期存在。
遭「侵佔泊車位」的公眾時租停車場,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昌街卡樂B有限公司香港廠房對出,臨近環保大道。不過,該停車場部分泊車位長期被三個私人補胎檔及五金回收檔霸佔,淪為大型補胎工場,其中最大的補胎檔更以「前舖後居」方式霸佔四個車位,店面擺放大量維修工具,店後更霸佔大片草地,擺放廢車胎,甚至晾曬衣服。
大型廢車胎散落一地,不但存放在私人補胎檔範圍內,停車場與單車徑之間約十米長的花槽亦「淪陷」,廢車胎層層疊至一個成人的高度,粗略估算全場堆填了近一百條廢車胎。每遇大雨來襲,車胎的胎槽充滿積水,引起蚊患,而廢車胎堆積地點附近更停泊了數輛垃圾車,衞生環境惡劣。
記者向部門查詢該停車場被霸佔的情況,地政總署口頭回覆指該停車場由運輸署負責,着記者向運輸署查詢;而運輸署則確認該公眾停車場屬於政府土地,並證實一六年八月曾接獲一宗西貢區議員的投訴,指該公眾停車場被佔用作其他業務,但運輸署僅指事件的執法部門為警方。
警方回覆指今年首六個月,將軍澳警區共接獲十六宗有關駿昌街停車場的霸佔咪錶車位投訴,警方對有關停車場一帶的涉事車輛共發出七百三十一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但未有細分出霸佔車位的檢控數字。而非法霸佔咪錶車位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處理,可處罰款五千港元或監禁三個月。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批評車位被霸佔的問題長期存在,她早於多年前已去信政府要求跟進,但部門互相卸責,「地政總署又話車位歸運輸署管,運輸署又話執法由警方管,一個推一個,最終問題依然未解決!」促請政府各部門、區議會及區內相關持份者合作,商討合適的解決方案,加強打擊非法霸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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