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辯方質疑警司處理手法「攞火水救火」

20181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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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月發生農曆新年發生旺角暴亂,當時示威者與警員對峙。
前年2月發生的旺角暴亂案,4名涉案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項控罪,高級警司莫慶榮今日(28日)繼續作供,接受另一被告容偉業的大律師盤問。
大律師質疑警方處理當晚的行動失當,現場除了有反應激烈的公眾人士,也夾雜着記者及純粹光顧小販的觀光客,但警方出動的機動部隊缺乏相關的人群管理訓練,沒有將觀光客及示威者分隔開,也不懂得與民同樂,未有讓機動部隊警員光顧小販「食埋一份」。大律師指出,若然當晚被定性為出於社會、康樂及文化目的而進行的集會,則不構成《公安條例》所指的「集結」,毋須預先向警方申請批准。
莫警司不同意機動部隊缺乏相關人群管理的訓練,重申警方所關注的是公眾秩序及安全,而非與民同樂,警方亦一定不會容許警員光顧無牌小販。莫稱據他觀察,現場超過50人,當中有穿藍衣的本民前成員、有戴口罩的人、有人指罵及推撞警員,他有理由相信有人干犯了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
莫供稱,當晚他及同袍將高台推入砵蘭街,目的是想以循序漸進方式勸喻人群返回行人路,不過辯方大律師對此說法有保留。辯方向陪審員播放現場片段,指當時有警員反應過激揮舞警棍,有市民被警員推跌,就連莫警司自己也情緒失控,喝令身後市民「唔好行埋嚟」。
辯方批評莫當晚調動同事,以引人注目方式將高台推入砵蘭街,激發起現場秩序大亂,但僅4分鐘後,又帶隊撤退至山東街,實在是「攞火水救火」。辯方又指出,莫用錯方法指揮同事,皆因當時他也處於情緒高漲、非常緊張的狀態,但莫對辯方所指一概不同意。
法官提醒辯方需留意盤問方向,因陪審團需要決定的,並非警方在事件中有否行動出錯,而是控方針對各被告的指控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