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被親父性侵 辯方質疑事主受母教唆誣告

201812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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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裝修工被指性侵犯未滿11歲親生女兒,案件今於高院續審。
44歲裝修工被指性侵犯未滿11歲親生女兒,案件今(28日)於高院續審,控方下午傳召事主的母親Y接受辯方盤問。來自湖北的Y稱於06年與被告結婚,並於2010年獲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16年8月與被告離婚,同年10月被告把她趕離屯門單位,她便居於深圳,但每隔一個月會回屯門單位一次並探望女兒X。不過自被告被捕後,她便接回女兒並與她居於屯門的單位。其後有社工協助她找被告簽紙放棄該公屋單位,她亦取回女兒撫養權。
Y稱,在2015至16年X無向她透露發生過任何特別事,她搬到深圳時女兒亦無提及特別事。辯方詢問Y,與被告離婚是否因為被告不喜歡她經常賭錢,及經常玩微信且在微信稱呼一名男子為「老公」,她均否認並指與該男子無見面,只是普通朋友更無稱呼他人為老公。不過Y稱丈夫確曾投訴她經常玩微信「搶紅包」遊戲而不理會他。
Y其後解釋與丈夫離婚,是因X約4歲讀幼稚園時發生了一件事引致,她更在庭上即場痛哭。法官其後指明白有些憶令她難過,但該些事件與本案無關,故毋須她繼續說。辯方及後向Y指出,是她教唆X誣告被告性侵犯她,但Y否認有教唆。
控方其後播放被告被捕後與警方進行的部分錄影會面片段。被告稱與妻子離婚後獨力撫養女兒,他與女兒關係很好,每晚女兒睡前均要他講故事。他與女兒雖然分房睡,但每個周六女兒均會「黐埋嚟」要求與被告同睡。控方下周一續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