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病妻致瞌眼瞓撞路肩貨車 龍運巴車長認危駕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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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長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鄭創思攝)
一輛來往荃灣及機場的龍運巴士,去年11月尾清晨駛至北大嶼山公路近欣澳時,失控撞向在路肩停泊的貨車,導致19人受傷,其中貨車司機及巴士上4名乘客嚴重受傷。駕駛巴士的車長事後被捕,今(31日)在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辯方求情指車長因要長時間照顧患癌妻子,致睡眠不足,案發時「瞌眼瞓」肇禍。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待索閱案中傷者進一步的醫療報告後再行量刑,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指被告吳劍榮(58歲)任職巴士司機逾20年,一直紀錄良好。被告為夜更巴士司機,工作時間由午夜至早上8時半,駕駛涉事巴士線來往機場、荃灣及屯門。案發前被告妻子因確診患上末期癌症,並影響腦部認知,需要長時間看顧,而女兒亦要工作,照顧病妻的重擔便落到被告身上,影響到休息狀況,當他駛至事發地點時打瞌睡而造成事故。被告明白事故嚴重,且照顧病妻不能作藉口,但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他的犯事背景。被告在事故中亦告受傷,獲發數月病假,復工後與巴士公司商討時,被示意要自行離職,失去工作。
辯方續指被告妻子因接受標靶藥治療有效,但藥費高昂,被告事後失去工作並要照顧病妻,更要擔心藥費籌措,壓力倍增,患上抑鬱而需接受治療。被告多名親友及女兒均到庭支持,辯方並呈上多封求情信。
案情指2017年11月30日清晨5時,被告駕駛雙層龍運巴士途經北大嶼山公路近欣澳時,乘客感到巴士突然搖擺,接着便撞向正停泊在路肩的貨車,將貨車推前50米才停下,貨車司機當時因感不適而停泊休息,後被困在車上,亦有兩名巴士乘客在上層被困,需由消防救出。
5名傷者(25至50歲)嚴重受傷,包括肋骨骨折、眼眶骨折等。被告接受調查時稱當時感到不適,不知道自己撞向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