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藏多支槍 控方稱兩被告欲傷害一男子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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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7歲被告蘇緯軒。(何天成攝)
警方日前突擊搜查全港13個單位及地點,檢獲多支槍及大量子彈,至今共拘捕5男2女。其中2名分別17歲及28歲的被捕男子,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今(2日)被押往粉嶺法院應訊,兩人毋須答辯。裁判官指案件控罪性質嚴重,擔心會再有涉案人士受騷擾,故拒絕兩人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2月27日再訊,期間警方會調查槍枝來源、電腦及手提電話內容,以及調查其他涉案人士身份,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28歲的蘇翰韜和17歲的蘇緯軒。控方指,兩人管有4支手槍,意圖用以危害他人生命,或意圖使他人用以危害生命。
警方去年12月31日在機場截查蘇翰韜,並在其位於大埔的住所發現8支來福槍、4支手槍及1支左輪手槍,全部會再作化驗,驗證是否真槍;而蘇翰韜在警誡下承認槍枝屬於自己,但只是玩具槍。其後警方再拘捕蘇緯軒和另一名女子,並在女子家中找到一支槍械,及在蘇緯軒的住所找到兩項槍枝配件,包括有步槍手把和瞄準器,而蘇緯軒亦承認為物主。
控方在庭上透露,蘇翰韜向警方供稱,指蘇緯軒在去年5月將4把槍交給他,並指3人持有槍枝原因是計劃傷害另一名男子。控方續指,蘇翰韜在警誡之下承認曾與同案女子在大埔一間棄置學校,讓她在該地方開槍,警方亦找到有關彈殼;但該女子則向警方表示,該槍是蘇翰韜所開。
代表蘇翰韜辯護的律師表示,被告以往曾從事數碼媒體廣播工作,曾任1823接線生,亦做過地盤工人,現時則無業。其律師指,警方於其住所搜出的並非真槍,而警方與其當事人進行過6次會面,期間曾提出恐嚇和利誘要求回答問題。
另一被告蘇緯軒則從事救生員工作,其律師指警方未有其居所找到槍枝,找到配件亦因被告只是「War Game發燒友」,又指警方在與被告會面期間恐嚇被告。兩人以往沒有案底,但裁判官指案件情況嚴重,故兩人須還押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