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姦親女 控方指事主描述詳細不似幻想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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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非禮及強姦親女,控辯雙方在高院結案陳詞。
44歲裝修工被指多次非禮及強姦未滿11歲的親生女兒,控辯雙方今(2日)在高院作結案陳詞。控方陳詞時指出,事主X就指控被告性侵一事根本無需要講大話,亦無證據顯示X有被他人教唆。控方亦指X對事件的描述仔細,並不似是幻想,即使X稱曾見過一次父母性交,亦不可能對性交及被告的陰莖等描述得如此詳細。
控方指X乖巧、有小朋友的純真,但遇到不幸遭遇,X是聽父親說話,所以一直沒將事件說出,而X有股天真傻勁,非處心積慮的人,否則可能會說出更多證據,亦不會說不出部分性交的日期。控方更指辯方盤問X時指被告無干犯涉案控罪,X即眉頭一皺稱不同意,如事件無發生過她不會有如此表情。
辯方陳詞反駁指X並非如此聽父親話,否則她聲稱被性侵犯時便不會反抗,且她最終有把事件告之他人。另有關X指被非禮事件,她稱有告之母親,母親聽後亦有很大反應,但母親作供時卻稱無聽過此事,陪審團需考慮為何有如此大出入。辯方又指從X作供時的神情舉止根本不似有如此痛苦經歷,反而似是在講故事,陪審團需考慮是否可信。
法官其後開始指引陪審團,並先指出被告雖面對一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但該兩項強姦罪均各有兩項交替控罪,即企圖強姦及非禮,陪審團若認為強姦罪不成立,便需考慮企圖強姦,及後再考慮非禮的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