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劫醉漢自閉青年囚4年9月 官:重回正軌路遙遠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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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布駿康曾參加業餘搏擊賽。
習泰拳和參加業餘搏擊賽的青年林布駿康,前年底兩度在蘭桂坊一帶搶劫醉漢,得手後更出手打傷其中一名事主和用玻璃樽扑頭傷害另一名事主,並幻想自己因此成為英雄。他早前承認兩項搶劫罪後,高等法院押後至今(2日)判刑。法官指,如果及早知道被告有自閉症譜系障礙,情況可能不同,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並使用大程度的暴力,其中一次更有武器,但法庭也顧及他有精神心理問題,決定扣減40%的刑期,兩罪共判被告入獄4年9個月。
另外,被告曾聲稱,他認為第一宗劫案的事主曾非禮一名女子,因此在行劫後毆打該事主,以為自己可成為「正義的英雄」及為自己在2016年所犯的非禮罪「洗底」。法官在判刑時指出,以上只是被告自己在被捕後多個月才提出的說法,法庭不信納該名事主曾非禮女子,但在判刑時會考慮到這可能是被告對此有誤解。
26歲被告林布駿康(LIMBU Jun-kang),原本是本地人,但因在泰拳中心認識了一些尼泊爾籍朋友,兩年前改用尼泊爾人的姓氏。他先後於2017年11月12日和17日凌晨,在中環威靈頓街分別行劫兩名男事主1300港元和420港元。被告在搶劫後又出拳毆傷第一名事主,該名事主要留院3天接受治療,而另一名事主則遭被告用玻璃樽扑頭受傷。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在兩宗劫案都用了大程度的暴力,其中一宗劫案更持玻璃樽作為武器,他在夜間犯案,且找尋無力反抗的醉漢做目標,均是加刑理由。考慮到兩宗案件相隔5日和總刑期原則,兩罪共判監4年9個月。
法官又指,被告曾遭一名男子性侵犯,因此在兩年前改名,希望能有人生新的一頁,可惜事與願違,被告如要重回正軌,還有一段遙遠的路要走。法官認為,被告一直想得到別人認同,結果被泰拳中心的朋友荼毒,喜歡打鬥,如果能及早發現被告有自閉症譜系障礙,情況可能不同,現在被告和其家人終知到問題所在,希望有助被告日後改善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