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疑爆租上租 遍布九龍新界 24小時保安係賣點?

201901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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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真係一個旅遊勝地。
為了體驗地道生活,旅客可能會選擇租住民宿。但近日網上爆出有人疑將公屋及資助房屋單位作短期出租住宅設施謀利。東網追查之下,發現類似情況星羅棋布,部分甚至以24小時保安及鄰近地鐵站作招徠。
早前有網民表示啟晴邨有住戶疑在網絡住宿平台Airbnb將單位出租予旅客。從Airbnb的網頁追查可見,該單位標榜有保安24小時值班,鄰近商場、食肆及地鐵站。有旅客以簡體字留言,大讚房東同為內地人,熱心好客。記者聯絡到該單位房東,發現單位屬居屋屋苑麗晶花園,而非網民口中的公屋單位。
不過,記者翻查Airbnb的網頁,發現地圖上有不少出租單位均標示在公屋屋邨。其中牛頭角樂華北邨附近,有單位以簡體字說明為「全新精緻高層商住樓,分租主臥」,提供兩個獨立房間,其中一間為帶衞生間的套房。房東以平均約624港元一晚的價錢放租。
北區亦有單位標示位置在上水彩園邨,以250港元一晚放租。網站說明指戶主及其母親會在單位同住,提供基本起居照顧及可與房客互動,距離港鐵上水站亦僅有3分鐘路程。
除公屋單位外,Airbnb亦標示部分單位位於居屋屋苑,如上水彩蒲苑。該單位更標明只供長期租住,租客最少需入住30晚,平均每晚約400港元。記者嘗試預訂,發現單位檔期爆滿,可租用日子已排至6月初。
房屋署回應東網查詢時表示,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把出租公屋單位分租,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都屬於嚴重違反租約行為。若懷疑有租戶分租或轉租單位,房屋署會先進行調查,如查明屬實,該署有權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
如把居屋單位出租,根據《房屋條例》,業主必須先向香港房屋委員會繳付受資助單位的補價以解除讓與限制,否則無論何時均不得將受資助單位讓與(例如轉讓、出租(包括將單位當民宿出租)、押記或按揭等)或作出看來是將單位讓與的行為或訂立將單位讓與的協議。有關限制適用於由房委會發售的資助出售單位。根據麗晶花園的大廈公契,單位只可作住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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