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聽警員作供 林子健多次竊笑遭官着辯方提醒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被控以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名。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傳召第一名警員證人黃繼霈作供。
黃表示於2017年8月11日到瑪麗醫院被告所在的病床,及向被告錄取口供。黃指被告當時提及一名叫「許可」的操普通話人士,被告指對方為國安,並恐嚇他不可把美斯球衣交予劉霞,對方指這會令「我們公司不高興」,又指示他想去美國便不要「搞咁多嘢」。在8月10日,被告稱中午時獨自在家,後通知其妻會行街及往領取已訂購的波衫。被告表示約下午3時到旺角,後到店舖買完及領取波衫後,便沿砵蘭街往港鐵站方向行回家,他當時身穿黑短衫、黑短褲、戴眼鏡及黑手錶,稱自己沒有戴帽及口罩,因天氣很熱。
而他行至碧街及咸美頓街時,有兩名中等身材的中國籍男子走近他,並以普通話要求與他「聊聊」,兩男子接着以手壓着他的頸及捉他手臂,挾着他登上早已停泊的輕型貨車,車上更有另一名男子及司機。貨車隨即開車駛走,被告以廣東話問對方「做咩」,卻被拳打及被東西掩口鼻,他很快便昏迷。
被告續指其後遭人毆打肚部致醒,發現身在室內,但被蒙眼及綁手腳,後便被人以釘書機釘他大腿,接着又遭人掩口鼻,他又再暈倒。其後,他被雨水淋醒,卻不知身在何方,接着搭的士回家時目睹西貢的路牌。回到住所附近後,便到麥當勞買包回家。
辯方盤問黃時,指被告當時實並沒有清晰交代在何處被拐走,被告亦有指遭對方以粗口罵並問「你認識劉霞嗎?」又指摘他「不懂愛國,不懂愛教」,並表示「你報警都無用,呢啲係國家嘅事情」等,而被告亦曾表示不打算報警等,但黃不同意。
被告在聽黃作證時,多次發出笑聲,又自言「哦~係咩」等,裁判官不禁着辯方提醒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