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殺病妻還押18月 官指是悲劇釋放被告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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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灣耀東邨2017年發生八旬老翁殺病妻事件。
筲箕灣耀東邨2017年發生八旬老翁殺病妻事件。案中現已81歲的被告黃國萬,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他早前於高院原訟庭因精神問題改認誤殺,獲控方及法官接納。案件今日(8日)判刑,法官考慮到公眾利益後,認為不需要判被告長期監禁,考慮他已還押了18個月,故判監禁2年,被告預計今日於荔枝角收押所獲釋放。
法官表明本案是悲劇,被告確奪走了一條生命屬嚴重事件,但考慮到本案情況及被告年事已高,現時已無精神病,不會對社會構成危險,故予輕判。
被告的家人今到庭聽判,其6弟黃志強稱他們共11名兄弟姐妹,被告最年長。對於兄長能獲釋感高興,會接他及為他洗塵。胞兄會暫時返回案發單位居住,家人已將單位執拾好。6弟形容兄長是「好老公」,街坊盛讚他「錫老婆」,有愛心,兄長在案發時可能不懂得找人協助,此是社會問題。他又指兄長原有一子亦是急病過身,兄長照顧責任很重。日後他會多陪伴兄長,或會按他意願安排入住老人院。
本案於2017年6月6日發生,被告報警說已屆76歲的妻因病受苦,他勒死妻,要找黑箱車運屍。被告還押候審期間,曾接受3名精神科醫生檢查,不約而同斷定被告犯案時患有重度抑鬱症。醫生認為他不對社會構成威脅,現毋須接受住院治療,建議他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