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產連殼磅驗輻射 食環認錯已令前線上復修課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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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利群承認食環署前線同事做法未完全依足指引。(何量鈞攝)
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制進口食物馬虎粗疏,早前遭審計報告炮轟令食安風險大增,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日(11日)繼續就有關問題展開公開聆訊。食環署繼續遭立法會議員「圍插」在空運進口食物把關不力,檢測日本食品輻射污染時無按指引量度只供食用部分的重量,將一些海產類食品「連殼」磅重。食環署署長劉利群「認錯」,指做法不理想,已要求前線同事要上復修課。
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引述審計報告批評食安中心對日本進口食物進食輻射檢測時,未按指引抽取1公斤可供食用部分放入塑膠容器進行磅重,例如將連殼的象拔蚌一併上磅,又將食品裝滿量杯就當1公斤,未有再認真去量度重量。
劉利群承認前線同事做法未有完全依足指引,強調象拔蚌個案只屬個別事件,同事可能一時大意犯錯,已再三提醒並要求同事上復修課進修。她又聲稱食環署自訂的輻射檢測標準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更嚴格,且從未有樣本超標,反映「縱然(檢測程序)粗疏,但其實係冇樣本因為咁而出現超標變為唔超標情況。」
此外,審計報告又批評食安中心行使酬情權放行沒有即場提交進口證正本的進口食品時,未有相應進行實物檢查,質疑中心酌情權運用不當。劉透露有關部門今個月起實施新做法,鑑於以往需行使酌情權的個案不多,去年11月為例,只有8宗個案,因此不會再運用酌情權,會改為要求所有空運食品進口商必須向機場辦事處提交正本文件才可放行,否則扣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