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指國歌法立法理所當然 泛民批將個波交法官

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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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會於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港府昨日(11日)把《國歌條例草案》刊憲,並會於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今早(12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希望市民從心底尊重國歌,而非透過法律規管,將所有情況交到法庭作判斷,「將個波交給法官」。他又指「侮辱」概念較主觀,擔心沒有客觀及清晰標準。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指,今次立法代表自由受到限制,因此立法時需講清楚灰色地帶,目前部分條文含糊,並無表列出不尊重行為,擔心有人誤墮法網。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則稱,國歌法立法是勢在必行及理所當然,認為本地立法依照內地國歌法原則,毋須製造不必要恐慌,有關條例是禁止故意貶損行為,如果並非有心,相信入罪機會細。他又認為,立法只是禁止有人侮辱國歌,要透過教育令市民尊重國歌。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指,過去有人刻意噓國歌,希望立法後能帶出尊重一國兩制的意識,認為條例無可能將所有情景列出,強調侮辱行為是否有罪由法官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