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旺角站大堂遭縱火 重案組查天眼追緝狂徒

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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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站起火,火光熊熊,消防及警方到場調查。(曾紹良攝/讀者提供)
港鐵旺角站發生火警,今早(12日)9時56分,警方接獲報案,指近大堂E1出口位置發生火警,火光熊熊,乘客嚇得慌忙逃生,部分互相推撞。警方及消防員趕至時,火警已救熄,地面留下熏黑痕迹。消防使用儀器探測起火位置留下的殘餘物料,又召消防犬到場助查。人員調查站內每一個垃圾桶,其後發現C出口其中一袋垃圾有可疑,遂檢往站長室作詳細檢查。
警方封鎖現場,警隊新成立的鐵路應變部隊亦有到場,另大批探員在場搜證,並翻查附近店舖「天眼」及向目擊者了解經過,據知,有「天眼」拍得事發時有一班人由E出入口進入大堂,之後便起火,有人慌忙離開現場。警方經調查後,案件暫列作縱火,交由旺角警區重案組跟進,並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案件發生或有任何資料提供,應與警方或致電3661-8741與調查人員聯絡。據知,人員在現場發現助燃劑,初步懷疑曾有報紙燒着。至下午1時半,現場清理完畢解封。
據在旺角上班的東網姓張女讀者表示,事發時,她由月台乘扶手電梯往大堂,期間突然聽到4至5人尖叫,最初她以為有人嗌交,後來見近牆壁地上有一團大火,同時有人大叫:「唔好行咁近!」她認為事件不尋常,坦言感到「好驚」,立即逃離車站。
港鐵回應表示,早上約9時50分,旺角站大堂鄰近E出入口地下有物件着火和冒煙,車站即時啟動消防警報裝置,而在附近工作的清潔工人亦發現,即時通知車站控制室派員到場及報警。職員帶備滅火筒到場時,火勢已經熄滅。事件中無人受傷,期間列車服務如常,車站運作亦大致暢順。港鐵公司關注今次事件,會配合警方調查,車站方面亦會提高警覺。
根據港鐵附例,除獲港鐵公司妥為授權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攜帶受《危險品條例》(第295章)的條文所規限的物質或其他東西進入鐵路處所的任何部分,違例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危險品」包括所有爆炸品、壓縮氣體、石油及其他發出易着火蒸氣的物質、可自燃或隨時可能燃燒的物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