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男子車廂內自焚 留院3個月後不治

20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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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男子留院3個月後不治。
港鐵以往曾發生縱火案,其中於2017年2月10日,一班荃灣線列車由金鐘站駛往尖沙咀站途中,一名60歲姓張男子取出酒樽,向自己下半身淋潑天拿水點火自焚,着火後衝向車廂內的人群,多名乘客被波及,縱火案造成19人受傷,張則全身7成皮膚燒傷,留醫3個月後不治。
港鐵於17年3月起,禁止車站內商店出售打火機。港鐵事後亦成立高級別檢討委員會,就提高公眾意識和加強風險管理提出多項建議,短期措施方面,港鐵會為車站助理提供使用滅火筒的訓練,亦會加強與消防處合作,提升職員的消防訓練和防火知識,並會增加與消防處聯合演集的次數,以及定期舉辦宣傳活動,加強公眾對防火安全的教育。另會改善車站的防火設備,包括在車站未有配置滅火筒的消防喉轆櫃中添置手提滅火筒、在手提滅火筒擺放的位置加裝更顯眼的標示、在月台添置滅火氈等。據了解,部分短期措施已落實及開始執行。
至於中期及長期措施方面,港鐵計劃於2023年底前,在所有重鐵列車車廂內裝閉路電視,並將就加裝消防灑水系統進行測試,探討安裝上的限制及其適切性。
另一宗嚴重縱火案,發生於2004年1月5日,一班荃灣線列車由尖沙咀駛往金鐘途中,一名狂徒欲在車內引爆6個自製天拿水燃燒彈及5罐小型石油氣,當時一名政務主任季詩傑發現喝止,狂徒未能引爆所有爆炸品,但仍有1個燃燒彈及1罐石油氣爆炸,車廂頓變火海,最終14名男女受傷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