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案陳慧慧申上訴駁回 官令付13萬訟費

20190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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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慧慧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遭駁回。
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家族分產案,原本被原訟庭裁定敗訴的陳廷驊幼女陳慧慧,於準備上訴期間,發現母親楊福娥於2012年簽了一份送贈契,將150億港元的財產送贈給姊姊陳慧芳,高等法院上訴庭於是把案件發還原訟庭處理。陳慧慧現打算「雙線出擊」,同一時間提出兩個自相矛盾的理據,要求原訟庭撤銷原判,但原訟庭法官去年8月已拒絕該要求,她不服判決,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14日)書面駁回其申請,並下令她支付近13萬港元訟費給楊福娥。
陳慧慧一方面指稱,由於楊已簽了上述的送贈契,楊已無基礎就陳廷驊的家族分產爭議興訟,原訟庭因此應撤銷原來的判決。不過,陳慧慧另一方面卻指稱,楊是受到陳慧芳的不當影響才簽了該送贈契,該送贈契因此屬無效。原訟庭法官在去年8月的指示聆訊中,對陳慧慧指該送贈契既屬有效又屬無效提出質疑,拒絕同一時間處理上述兩個自相矛盾的理據,並排期今年11月聆訊,先處理楊是否有興訟基礎的問題。
陳慧慧不服原訟庭去年8月的決定,早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日駁回其申請。上訴庭指出,該決定是案件管理的決定,要上訴的門檻很高,而陳慧慧要求法庭批准她同一時間提出兩個自相矛盾的理據,但又要法庭保證日後不會指她濫用程序,法庭原則上是不會給予訴訟人士這種保證,而原訟庭法官也沒有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