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酒吧女東主利誘保安通水 兩人分別囚3月及2月

20190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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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屯門法院判刑。
中年婦與任警員的丈夫離婚後,因丈夫沒支付贍養費,她於是在工廈開設無牌酒吧賺錢,更給夜更男保安主任利是和膳食款待,換取對方在警察前來查牌前「通水」,讓她有所防備,事件持續34個月,直至警方派人假扮顧客上門「放蛇」才被意外地揭發。兩人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5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男被告雖非案件始作俑者,但他身為保安員,有責任防止罪案發生,可是他利用職位之便向女被告通風報信,判他入獄2個月,女被告則判監3個月。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李立勤角色被動,他過往曾被女被告趙琴娃責備不肯幫忙,他一方面怕被打,同時想幫朋友,才參與其中,父母在求情信中指他智力比常人低,但善良孝順,已感到自責。辯方續指,女被告確曾給男被告利是,但當時是農曆新年,其他保安亦收到她的利是,所以男被告的實際報酬只是即食麵和汽水,價値非常低。
裁判官接納沒證據顯示案件有金錢作利益輸送,但指本案非單一事件,必須判囚。案情透露,警方2017年10月7日派員到屯門石排頭路德雅工業中心的涉案酒吧兼卡拉OK放蛇,打擊非法賣酒,期間曾見女被告用手機。警員於凌晨2時離去時遭女被告阻止,她關掉音樂和將啤酒倒掉,10多分鐘後始開門讓警員離去,但她隨即被捕。警方檢查她的手機紀錄後,亦在大廈內拘捕男被告。警方發現男被告自2015年1月起已向女被告通風報信,期間女被告共給他600港元,又提供飲食,警誡下兩人承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