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判合約4月起改革 議員憂致同工不同酬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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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會議前請願,倡當局應檢討扣分制度及增加扣分事項。(何量鈞攝)
政府外判合約制度將於4月起改革,外判工工作滿一年可獲6%合約酬金等。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15日)首次討論細節,有議員批評,部分合約於4月前生效,令外判工面對同工不同酬,未能即時受惠於合約酬金等福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要推前於4月1日前落實改革的機會很低,因涉及法律工作,但會研究如何讓更多工人及早受惠。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部分合約於4月前生效,令部分外判工「有得睇無得分」,更出現「一工三制」,即同一工種分為公務員及新、舊外判合約工,要求當局補貼未能受惠的工人。羅致光指,部分部門會延長合約,令新合約可於4月1日後生效,但無法一刀切所有部門延長合約,因有可能引發司法覆核、公平競爭等問題,故未能全面延長合約。
另外,團體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及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分別在會議前請願,勞委會認為當局應檢討扣分制度及增加扣分事項,如外判商強迫工人於休息日或勞工假期工作,應實施扣分,以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