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轟冷靜期釀混亂 邱騰華指商品例難壓不良營商

20190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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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及健身行業經常被投訴不良銷售。
鑑於美容及健身行業經常被投訴使用威嚇等不良銷售手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15日)發表諮詢文件,為有關服務消費合約設立冷靜期,令消費者可毋須理由取消合約並要求退款。商經局局長邱騰華今早(1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商品及說明條例》近年已引入刑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但問題仍然持續,坦言涉及威嚇性銷售的並非只有1、2間,手上清單就有數十間。
他指,期望在現屆立法會會期內將法定冷靜期相關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又強調建議「非遷就某一啲人,而是針對過去數年已加強的現有法例中未能照顧的情況」。對於有指法定冷靜期涵蓋範圍未有包括「時光共享」合約,邱指相對美容和健身,時光共享合約不算普遍,消費者亦沒有很大受屈情況。
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在另一電台節目表示,大方向上贊成設立冷靜期,但擔心顧客若使用信用卡付款,會造成退款墊支問題,因銀行的相關匯款期長達1至3個月。對於政府的建議有多項豁免,她稱不明白政府為何會豁免瑜伽等沒有設置運動器械的場所提供的健身服務,但又不涵蓋美甲等服務,造成行業混亂。
她舉例指同一公司提供美甲及美容服務,「如果顧客退款,只係退美容嗎?會諗美甲退唔退埋好呢?」她批評政府一直沒有諮詢業界及了解經營情況,在很多事情都「一刀切」。邱騰華就回應指,商戶可在期限內通知信用卡公司將款項退回消費者,因此不存在商戶墊支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