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女高層涉操控支薪系統 向兒子等人多付逾4000萬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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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定邦(左)和夏偉成(右)等否認詐騙及洗黑錢共5項罪名。(辛永明攝)
連鎖化妝品零售店卓悅化妝品一名任職多年的女高層,涉嫌夥同她同在卓悅任職的兒子,利用職權操控公司用作支薪的電腦系統詐騙公司巨款,令公司損失逾4000萬港元;其丈夫亦涉嫌借出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接收犯罪得益。高層一家三口否認詐騙及洗黑錢共5項罪名,案件今日(16日)在高院開審。
3名被告分別是卓悅人事部前經理喬美齡(64歲)、喬的兒子夏定邦(41歲)及喬任職保安的丈夫夏偉成(70歲)。喬被控於2004年5月至09年5月間,意圖詐騙而誘使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多付約2800多萬港元;喬及夏定邦被控於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間,詐騙卓悅多付1200多萬港元。三名被告亦被控於2004年至2011年間清洗共3700多萬元犯罪得益。
控方開案指,喬美齡自2004年5月加入卓悅,當時她月薪1.5萬港元,至被革職前一直任職卓悅人事部經理;夏定邦於喬入職後3個月亦加入卓悅,起初只是行政文員,月薪連獎金僅7000港元,後來他獲晉升為副經理。控方指,卓悅慣常透過兩個電腦軟件系統向員工支薪,喬的職責包括每月透過電腦系統上傳指令,決定向指定員工和銀行戶口發放薪金及計算薪金金額。夏定邦晉升為副經理後,亦有權操控該電腦系統。雖然會計部會審核薪金資料,但會計部只會審核薪金總數,不會鑽研當中的細節。
控方指根據銀行記錄,喬及夏定邦的戶口接收的款項遠高於他們理應收取的薪金,夏定邦在涉案時間薪金應不多於90萬港元,但他的戶口卻接收了逾1100萬港元。而夏偉成並非卓悅僱員,與卓悅無生意來往,卻在涉案時間接收了逾2600萬港元。喬及夏定邦除了指示系統多付他們的薪金,亦利用另外35人的名義多收薪金,然而多收薪金的竟包括已離職的員工甚至「街外人」,此外二人在公司的4名親信亦多收取原本應有的薪金。
控方指卓悅在涉案的6至7年間,損失共逾4000萬港元。2011年3月,喬兩母子一名親信由人事部調職至美容部,美容部經理發現該親信的薪金竟異常地高,轉告公司前執董陳志秋後由特許會計師核數揭發事件。喬及夏定邦事後遭即時解僱,3名被告於2016年11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