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案辯方指常出少糧 人事部職員自掏腰包墊薪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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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亨下午繼續作供。(辛永明攝)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女高層一家三口,涉7年騙薪4000萬港元案,今日(17日)在高院續審,卓悅控股的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作供,接受首被告喬美齡代表大律師的盤問。
辯方指,卓悅經常「出少糧」,有受影響員工曾到人事部,威嚇公司需即時補發薪金,否則向勞工處求助,人事部同事為免員工鬧到勞工處,有時需自掏腰包墊支薪金。
葉聽罷大惑不解,表示對上述情況全不知情,「出少糧究竟係邊個嘅錯?係人事部出錯?定電腦部計錯?定係你想話我特登叫同事畀少咗?我自己聽完都覺得好唔舒服,因為唔應該依家先同我講,我嘅做法就會即刻出支票畀員工,唔使令到員工自己走上嚟,我亦唔會叫人事部自己出錢畀員工」。
辯方指,人事部或電腦部都可能有份出錯,但不論誰是誰非,人事部確曾要求會計部以現金或支票向被「出少糧」的員工暫時支薪應急,卻遭會計部拒絕。葉對此稱不知情,又指他有預先簽好空白支票,及交低現金供會計部緊急動用。
此外,辯方指出,雖然辦公室員工通常一個月支薪一次,但在店舖工作的前線員工卻有佣金,人事部慣常在月初向前線員工先發底薪,在計算佣金後,才再向他們發佣,因此人事部於同一個月內向員工多次支薪是慣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