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利用被告家人戶口轉錢 卓悅主席斥說法荒謬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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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主席葉俊亨出庭作供。(辛永明攝)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於在職7年間,涉嫌利用職權詐騙卓悅逾4000萬港元案,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繼續作供,接受代表首被告喬美齡的大律師盤問。辯方指出,葉俊亨有打賞員工的習慣,有時葉會自掏腰包墊支賞金給員工,葉原先提議將賞金計入公司的薪金支出,款項從公司戶口轉帳到喬的個人戶口後,喬便從戶口提款向葉退款,不過喬是破產人士,葉改為建議喬利用她兒子及丈夫的戶口進行退款。葉聽罷即批評辯方說法荒謬和混帳,說「我點解要將問題咁複雜化呢?」
代表喬的大律師指出,自2004年6月起,即喬加入卓悅後約1個月,葉俊亨便提議向員工給予一些打賞錢,以回饋在店舖工作有表現的前線員工,打賞錢則作為薪金一部分給予員工。葉表示:「我印象中就無,請佢哋出去食飯就有」,他指他不會單獨給予特定員工打賞,反而會直接走到店舖跟員工「玩遊戲」,若達成某些目標,整間店舖的員工可獲得共2、3000港元的賞金。但葉強調,賞金銀碼不大,有時他比較心急,可能直接以現金派賞金,但錢是他以個人名義支付。
大律師續指,葉墊支賞金後,喬曾問葉取戶口號碼以便退款,但葉嫌太麻煩,反建議先從公司戶口轉帳到喬的戶口,喬提款後再向他退款,但喬坦言自己是破產人士,實難以配合。葉聽罷說:「完全荒謬,未聽過!」
大律師續指,葉因此建議喬透過家人的戶口進行退款,喬本來也懷疑可否這樣做,但葉說「我係老闆,我話得就得,你唔信我仲可以信邊個?」,葉一概不同意。
大律師根據銀行記錄,指2004年7月31日有一筆1.4萬港元,由卓悅戶口轉到第三被告夏偉成的戶口,這引證了辯方說法。葉對此反駁,指當時喬才入職一個多月,他根本不認識喬亦不會這樣做;另外萬多元對他而言不是大數目,「我要萬幾蚊嚟做乜?我每日同同事出去食飯都唔止呢個數!要令人信服至得㗎!」
大律師又指,除了前線員工,葉亦曾提議用上述方式向多名在辦公室工作的老臣子給予打賞,葉駁斥:「混帳!我點解要將問題咁複雜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