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拒認罪 庭外稱:唔知太太嘅事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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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樂陶位於屯門的獨立屋涉僭建。(吳艷玲攝)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涉及屯門海詩別墅4號獨立屋僭建風波「被放生」,但其夫潘樂陶擁有毗鄰的3號屋則因僭建而被檢控。案件今(18日)在屯門法院提訊,潘不認罪,案件定於3月26日開審,預計需時1天。
控罪指潘於前年4月至去年1月期間,在其海詩別墅3號獨立屋,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下,建造水池構築物。
控方表示將傳召6名證人,辯方表示可同意其中5名證人的證供,審訊時只需傳召餘下1名的控方證人。辯方表示將爭議該證人的專家身份,指該證人在屋宇署任職,又沒見過涉案水池,辯方另會爭議該水池是否建築工程。而辯方表示沒有證人。
潘樂陶離開法院時表示,涉案水池的構造屬於組合式、放在地面上的水池,「係由幾個浮板組合埋,上面有塑膠嘅袋擺落去,裝住啲水」;而水池擺放花園地下,對結構未有任何影響,「無整過地下,就喺花園就咁擺落去」,而水池與建築物分開,故潘認為水池並非屬於建築物一部分,只是「水池嘅設施」,他認為屋宇署指控「完全唔正確」,又指對於脫罪有「百分之一百信心」。
當被問及事件中只有潘一人被起訴有何感受時,潘指他不答這問題;當被問及是否太太令他捲入本案,潘指「我諗太太做嘅事,我唔知道」;被問會否擔心影響太太,以及太太曾否給予意見,潘稱「我太太唔知我嘅事,我唔知太太嘅事,佢點會畀意見我呢?」潘又指:「你知唔知喺某啲情況,係你先生同你太太都有事唔會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