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姦印傭 控方指被告在智障女旁摸事主全身

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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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高院否認兩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
55歲無業漢曾偉新涉於前年聘請印尼女傭照顧其智障女兒首日,在女兒身旁大肆非禮,撫摸印傭全身,約一周後他又重施故技再非禮印傭。印傭則一直啞忍,但之後兩日曾又疑變本加厲兩度強姦印傭,印傭最終向印尼領事館求助,並由領事館職員報警。
曾被控於前年12月10日及18日在黃大仙下邨的家中共兩度非禮當時27歲印傭X及於12月19及20日在家兩度強姦X。他今(18日)於高院否認兩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控方傳召涉案印傭作供並述說其中兩次事件,印傭作供期間一度情緒激動需法官休庭讓其冷靜。
現年28歲的X稱,前年12月10日被告接她到其家中當女傭,她主要負責照顧被告年約13歲且弱智的女兒,她與該女同房及同床,被告與妻子同房,但被告亦囑咐X不要鎖門。
X指,12月10日當晚她與被告女兒同睡,被告進房替女兒加被,期間卻撫摸X,從頭髮開始至肩膊、胸部、大腿及陰道,X驚醒並說「No, no, no(不,不,不)」,並曾推開他,被告卻稱:「瞓覺瞓覺。」又在她耳邊說「I love you(我愛你)」並離房。X指當時很怕失去工作,她是家中經濟支柱,要供養在印尼的母親、3個胞弟及兒子,故不敢告知他人。
X又稱在12月19日晚,被告又趁她與被告女兒同睡時,進房並拉X到自己房間,推她上床並壓在她身上逼她脫褲再將她強姦,她曾以印尼語叫「救命」,但被告不但沒停手且表現更粗魯。惟他們聽到門外有鎖匙聲,應是被告妻回來,被告遂推X回女兒房間。X指,當時很驚慌想找人幫忙,且在網上找到印尼領事館電話遂致電,但沒人接聽。她又曾致電中介人但始終怕失去工作,遂只向中介人稱很驚慌。
另外,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亦曾於前年12月18日在女兒房間,在女兒旁邊撫摸X全身,被告亦於20日下午,趁妻不在家,X在廚房時,攬着X的腰並推她到鋅盆旁,脫其褲子強姦X,X曾掙扎及咬被告但被告仍繼續,最終抽出陽具逼X跪下企圖在她嘴內射精,X極力反抗下被告射精在X手上並離開。
控方指X希望留下證據遂把精液抹在內褲及牛仔褲上。X當日繼續工作,其後將事件通知中介人並於翌日到印尼領事館求助,領事館職員代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