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左中右三路狙擊鄭若驊 建制派促交代放生黎智英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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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而被炮轟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沒有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件,事後更狡辯稱案件涉及律政司人員才要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遭各界炮轟「隻手遮天」、擅改檢控準則。立法會左中右循三路狙擊鄭若驊檢控亂龍,而在全城怒吼下,鄭終答允出席本月28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解畫,屆時民主派要求鄭交代檢控準則外,建制派亦促鄭解釋為何不檢控壹傳媒黎智英涉及的「黑金」秘捐案、違法佔中案及刑恐東方報業集團(東方)男記者案。
有民主派議員早前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邀請鄭若驊出席會議並交代不檢控梁振英UGL案的理據。委員會主席梁美芬今日(4日)表示,自鄭於上月底返港後,委員會已作多次口頭邀請,並於今日正式發出書面邀請,鄭亦隨即回覆答允出席本月28日的會議。她預計,屆時將有約一小時討論,鄭主要是解釋和回應檢控政策,當中包括在甚麼情況下決定是否就案件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她又指,委員會一貫不會討論個別案件的案情和具體細節,呼籲議員環繞檢控政策討論,不要濫用會議時間,即不容許提問UGL案。
議員葛珮帆表示,她將在會議上跟進黎智英涉及的3宗案件,而她已多次於立法會追問但未有答案,認為律政司有必要交代檢控準則。葛續指,上述案件已經拖延多時,例如違法佔中案已經發生至今逾4年,但包括黎在內的39名佔中搞手仍未被起訴,而黎涉刑恐東方記者案有片有相作證,至今又沒有提出起訴,故認為律政司需要交代。葛強調,司法制度對香港十分重要,需要避免市民有雙重標準的觀感,故律政司應解釋,以釋公眾疑慮。
議員何啟明認為,律政司作出檢控決定時需要一視同仁,但有個別案件如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卻歎慢板,拖延多時亦未處理,又質疑律政司為何未有就不檢控黎涉及的「黑金」秘捐案作詳細解釋,而過往解釋亦有欠透徹,故他會於會議上追問,了解律政司的檢控政策。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發生於前年6月4日,黎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X你老母X」、「我實會搵人搞X你」、「我影X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有相、有片,證據確鑿,受害男記者亦已報案,並先後多次去信追問律政司的進度,惟只是虛應「Hea答」,直至去年8月中,黎終被警方重案組錄口供,惟案件拖逾19個月仍未提出檢控。
至於鄭若驊處理梁振英UGL案進退失據,民主派已計劃三路狙擊鄭,議員朱凱廸率先在本月16日立法會大會上口頭質詢鄭三大疑問,包括律政司是否更改了就案件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的準則;而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將於本月23日大會上引用《基本法》傳召鄭,及對鄭提出不信任動議。對於本月28日會議不容許議員質詢UGL案的細節,郭擔心此舉會模糊化及淡化事件,並改變焦點,未能針對UGL案的檢控決定作解釋。
曾就UGL案到英國和澳洲舉報的議員林卓廷認為,鄭必須交代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的檢控準則是否已改變,又指律政司不檢控涉嫌與梁「打龍通」的議員周浩鼎,理據亦惹起爭議,同樣須交代。議員尹兆堅稱有信心在提問框架下問出涉及UGL案件的內容。
立法會三路狙擊鄭若驊
時間/內容
1月16日/議員朱凱廸率先在大會上口頭質詢鄭若驊三大疑問,包括律政司是否更改了就案件外判或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的準則。
1月23日/議員郭榮鏗在大會上引用《基本法》第73條傳召鄭若驊到立法會解釋不檢控梁振英UGL案及檢控政策,以及對鄭提出不信任動議。
1月28日/鄭若驊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屆時建制派及民主派會分別就鄭及律政司「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