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騙薪案 辯方質疑主席曾叫被告私下轉移資金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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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今出庭作供。(李志湧攝)
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於在職7年間,涉嫌利用職權詐騙卓悅逾4000萬港元,案件今日(21日)在高院續審。卓悅控股主席葉俊亨繼續作供,接受代表首被告喬美齡的大律師盤問。辯方指葉曾打算將卓悅美容部的業務分拆上市,葉為了將美容部的帳目整理得「乾淨」妥當,約於2009年底曾指示喬將美容部自僱員工的薪金,先存入喬的家人戶口,喬從戶口提款後,再將現金交回葉用作支薪。葉對此強烈否認,他回應說:「咁混帳都得?可唔可恥呀?無呀!」
辯方指,喬曾協助卓悅成為「商界展關懷」的成員,及協助葉由賽馬會的賽馬會員升級做全費會員,為此葉需要喬花費一些錢款待宴客,打好人脈關係,而喬因此需要補償應酬開支。葉指他印象中沒有接受喬的幫助,亦不需要喬的幫助,他又認為若喬真的有宴客款待,大可憑帳單向公司實報實銷。
辯方又指,自喬的兒子、即次被告夏定邦入職卓悅後,葉多次指示喬向夏加薪。葉否認特別指示向夏加薪,更批評辯方混帳,他指辦公室連貨倉共有200、300名員工,除非某員工非常「標青」,否則他加某一名員工的薪金,就只會打擊其他同事的士氣,他不會這樣做。辯方續指,人事部的員工流失得快,喬為了聘請信任得過且具工作能力的員工,曾向葉提議提高員工的薪金水平,葉又同意向某些同事加薪。葉對此亦不同意,他指除非是聘請公司最高層,否則他從不參與員工的招聘事宜。
此外,辯方根據控方提供的稅務文件,披露一對在卓悅工作多年的夫婦,即物流經理劉展華及採購經理馮就群,二人於2009年度申報在卓悅的收入,分別為近800萬及700萬港元。葉估計該兩夫婦在卓悅上市時獲公司送贈認股期權,他們或因行使認股權而收入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