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窗殺人:死者可獲保險賠償 金額視乎情況

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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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少雄指意外女死者可獲得賠償。(曾志恒攝)
尖沙咀發生飛窗殺內地女遊客意外,女死者將會獲得賠償。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業主有責任維修及確保建築物安全,假若有外牆石屎剝落、或者塌簷篷,萬一有途人不幸受傷或死亡,都可以作出賠償。因此,香港政府早已立例規定每一幢建築物,必須於2011年1月1日起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無論大廈性質屬於住宅、商場、酒店或工業大廈,業主都要為其購買責任保險,賠償金額最低一千萬港元。
羅少雄續稱,一千萬港元屬於最低保障金額,但「汽車保險都會買1億,估計唔少大廈買嘅保險應該多過1千萬。」因此,意外中的死者無論是本地市民、仰或遊客都會獲得合理賠償。賠償金額多少則因人而定,視乎其年齡、職業或國籍等情況,內地遊客如果是普通人,因其薪金收入較低、賠償金相對來說可能會較少。但如果她是一名生意人、或者大公司大集團的高管,賠償金額則相對較高。假如保險金額賠盡仍未夠數,大廈業主須「孭上身」償還剩餘的金額。
羅少雄又指,一般情況下,大廈購買一千萬港元的保險,保費5千港元起步,視乎每幢大廈情況、所屬地區而定。「大廈舊啲、爛啲,位處繁忙鬧市,保費又定會多啲」。死者家屬要追討賠償,一定要在死因報告呈交法庭確認後,才可透過專業人士與保險公司商討,經過雙方議定確認金額後,保險公司就會發放賠償。若果大廈業主有恩恤金給死者,該些恩恤金毋須計算入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