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修訂區選提名門檻 稱候選人可藉宣傳賣保險

20190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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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開會,有議員指地方選區選舉提名門檻太低。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午(21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法例修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現時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提名只須100個,導致候選人太多,認為門檻太低,甚至達致不合理地步。他又指,有部分候選人最終得票不足0.1%,但卻享有同等的時間宣傳,舉例指候選人可把時間用作銷售保險,認為政府應作出修訂。
議員蔣麗芸同樣關注選舉提名問題,認為現時候選人太多,導致傳媒舉辦選舉論壇時或有需要分開舉行,認為應增加提名資格。她亦希望,當局能就投票時間方面作出研究,建議留待投票日後翌日才點票,以免要市民同樣通宵等候結果。
但有議員持不同意見,議員陳志全認為,若提高參選門檻,例如增加選舉按金,或會因按金太高,而減低市民的參選意欲,變相阻礙年輕人參選。
在是次法例修訂中,其中建議在功能界別選舉中,更新已改名的團體、刪除自上次更新工作後已停止運作的團體、按相關功能界別的現時的情況新增選民。不少功能界別議員提出關注,包括政府會如何查證相關團體有否運作。另外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指,根據調查指,其業界有多達9萬人,但選民數量只有1萬多,認為代表性不足,建議引入自薦制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時,指參選門檻有一定的爭議性,認為不應過高或過低,當局會就此作出研究,但現階段不會提交這類技術性以外的修訂建議。至於功能組別議員提出的關注方面,政府當局會查詢相關政策局,核實團體有否運作。